单位职工、参保个人基础资料修改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
1、《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83号)
2、《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3号)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
(二)办理条件(程序):

(三)所需资料:
1、单位基础资料修改:需提供与单位基础资料修改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非企业单位的变更批文等)
2、单位职工基础资料修改:(1)单位填报的《成都市社会保险基础资料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修改参加工作时间、视为缴费月数或连续工龄、人员类别,需出具人事档案,到综合处审定后填报《成都市连续工龄或视为缴费年限审定表》交单位征集处更改;
3、参保个人基础资料修改:(1)原协议书(《成都市个体劳动者和自谋职业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或《成都市个体劳动者和自谋职业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2)《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信息变更登记表》、《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代扣信息变更登记表》
(四)办理地点:
1、单位参保职工资料修改: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二楼A区;
联系电话:87706657、87706675、87706653、
2、 参保个人基础资料修改: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二楼B区1-3、8-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7706673、87706685
(五)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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