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都江堰市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导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7号)规定,为确保我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我市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办幼儿园学位计划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驻都部队军人子女、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子女、成都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驻都港澳台胞、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6月8日—12日到市教育局职业和学前教育科(612室)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由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其余时间如有空余学位,可进行补招。
(三)对符合条件未按时登记,或已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到园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手续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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