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详解
导语 3月4日,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来看看四川天府新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政策吧!
3月4日,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天府新区登记注册,取得办园许可证和相关证件等,且上年度年检合格(新开办幼儿园除外)。
(二)办园基本条件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川教〔2006〕128号),近3年无违规办园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幼儿园除新建园外须按照《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成教办〔2020〕10号)要求达到成都市三级及以上等级办园水平。
(四)执行四川天府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优先招收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无“小学化”倾向,家长、社会对幼儿园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二、申报材料
(一)四川天府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四川天府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二)各类资质材料:
■ 办园资质类: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幼儿园法人身份证,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评定文件,收费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 其它材料:加盖公章的幼儿园办园成本核算表、上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近六个月教职工工资花名册、近六个月收支流水账、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的凭证。
三、申报时间
3月19日17:00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立足园所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园所须对照《四川天府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细则》进行自查,准备相应迎检材料。
四川天府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细则
资质合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等。
办园条件:园舍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有紧急出口和安全通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等。
园务管理:师资配备符合《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每年定期体检等。
保教工作: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关注个体差异,注重师幼及幼儿与幼儿间的互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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