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怎么规定的2023?

导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3〕26号)精神,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本年度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含8月31日)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高新区户籍幼儿入园。

  成都高新区幼儿园收费标准2023

  目前,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规定,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伙食费按实结算。选择报名高新区公办幼儿园视为已知并接受上述内容。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成教办〔2020〕9号)规定,由市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参考本地前三年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充分考虑办园成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水平,按照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标准高于新标准的,在园老生按照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幼儿园公示为准。

  其它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其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三公开”,并报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因成本因素确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只能在秋季开园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

  如上级对幼儿园收费有新的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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