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新建住宅购买人子女入学办理须知
导语 天府新区对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若其子女符合入学条件,可参与该片区学校入学报名摇号。
2025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新建住宅购买人子女入学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新区新建住宅购买人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具有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新区购买的新建住宅,且权属份额为100%(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共有人须为其法定监护人以及本人)。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申请幼儿园小班入园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申请幼升小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申请小升初的,须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申请义务段转学的,须符合转学相关规定。
2024年9月13日《通知》实施后通过退房再购买(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享受本入学政策。
重要提醒:申请按本入学政策入学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原户籍所在学区入学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或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材料
(一)《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5年购房申请入学支持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1可下载)。
(二)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
(四)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小升初、转学提供)。
三、申请程序
(一)购房人联系所购新建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入学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完善《XX项目购房申请入学支持信息台账》(扫描二维码2可下载)相关信息。
(二)由公园城市局通过开发企业通知审核通过的购房人按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等入学事项。
四、日程安排
(一)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的购房人子女,申请在新区幼儿园小班入园的,须于4月22日至25日按上述申请程序完成申请。5月6日前,由公园城市局通过开发企业通知审核通过的购房人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等入园事项。未在4月22日至25日完成申请的购房人子女或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的购房人子女,根据当年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指导入园。
(二)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期间的购房人子女,申请在新区幼升小或小升初的,须于5月12日至16日按上述申请程序完成申请。5月21日前,由公园城市局通过开发企业通知审核通过的购房人按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等入学事项。
(三)未在5月12日至16日期间完成申请的购房人子女或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的购房人子女或申请义务段转学的购房人子女,申请在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按上述申请程序完成申请。公园城市局分别于8月20日和8月31日前通过开发企业告知资料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子女,由教育卫健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8月31日前,由学校告知统筹安排结果。
温馨提示:
(一)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入学资格。
(二)购房人提交子女入学申请后,若要撤销或更改网签备案的,应联系开发企业撤销申请,经开发企业初审、公园城市局确认后,终止或撤回审核结果,并由教育卫健局取消其本次入学资格。
(三)新区学校招生信息均通过“天府教卫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家长切勿听信其他机构、个人等散布谣言,缴纳孩子入学“占坑费、择校费”等,谨防上当受骗。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咨询电话:
028-68773572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咨询电话:
028-68772822;028-61654302
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咨询电话:
028-68772825;028-68772328
扫描二维码1:下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5年购房申请入学支持信息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2:下载《XX项目2025年购房申请入学支持信息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