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和日程安排》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青羊区2026年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2026年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含当天)出生的青羊区户籍适龄幼儿。(教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详见文末)
招生原则
坚持适龄优先、公平公开、免试入园的原则,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程序
发布招生公告
4月29日,在青羊区教育局门户网站(www.cdqingyang.gov.cn/qyqjyj/)“信息公开—招生信息”专栏、青羊教育微信公众号、普惠性幼儿园公示栏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
网上信息采集
5月8日10:00—5月14日17:00,由青羊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 “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 (https://xqj.cdeduypt.cn/)点击“秋季集中招生报名”,或者关注“青羊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提供的链接进入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点。监护人须准确填写幼儿户籍所在街道。
5月14日17:00信息采集平台准时关闭,此后将无法进行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
现场资料审核
5月16日—5月18日(每日9:30—12:00和13:00—16:30),完成了网上信息采集的青羊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到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一旦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核须提供:
①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幼儿页)原件及复印件。
③《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平台自动生成)。
5月19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报名录取
1.教办幼儿园报名录取
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教办幼儿园网上统一报名。审核通过的青羊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选报1所教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5月25日—5月27日,教办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取得微机派位资格的幼儿名单及流水号、需要进行微机派位的幼儿园及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计划学位数,幼儿园则全数录取,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适龄幼儿。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计划学位数,则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5月28日,组织微机派位(地点待定),届时将邀请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街道代表、园长代表和新闻媒体等观摩、监督录取现场。
5月28日—5月30日,公示录取名单。
2.教办幼儿园补录
5月29日9:00—6月1日17:00,未被录取的青羊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继续选报1所有剩余学位的教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已被第一批次教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不能再参加本批次教办幼儿园补录。
6月2日—6月4日,开展补录工作。
6月5日,组织微机派位(地点待定)。
6月5日—6月7日,公示录取名单。
6月5日,教办幼儿园补录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展线下补录。线下补录支持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在青羊的非青羊户籍适龄幼儿参与报名,优先录取户籍适龄幼儿。现场登记需提供:青羊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幼儿页)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或居住在青羊的非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还须持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住房租赁合同、居住证等资料(其中之一即可)。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
6月10日9:00—6月12日17:0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统一报名。未被教办幼儿园录取的青羊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选报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已被教办园录取的适龄幼儿,不能再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
6月13日—6月15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取得微机派位资格的幼儿名单及流水号、需要进行微机派位的幼儿园及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
6月16日,组织微机派位(地点待定)。
6月16日—6月18日,公示录取名单。
6月18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展线下补录。线下补录支持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在青羊的非青羊户籍适龄幼儿参与报名,优先录取户籍适龄儿童。
新生办理报名手续
6月30日前,新生报名登记注册。新生幼儿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资料到幼儿园登记注册,逾期视为放弃学位。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幼儿页)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项
1.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伙食费据实收取、按实结算。
2.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家庭新生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绑定录取。多子女家庭法定监护人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
3.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于5月11日前由法定监护人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局204室。
5.“购房新政”人员子女入学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后,于5月11日前由法定监护人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局204室。
6.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区教育局每年秋季组织一次统一招生。幼儿园平时如有缺额,实行自主招生,在不超过规定人数限额的前提下,由幼儿园和家长双向选择。
7.新建幼儿园具体开园时间根据建设方实际施工进度而定,可能延迟开园,请家长酌情选择。
8.如有异议,可向青羊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反映。
9.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青羊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8-86632155 86630215
地址:青羊区瑞联路151号
青羊区2026年教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青羊区2026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