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考试
成都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资格,属于特种就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上岗证书。
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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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单位根据报考人数自行安排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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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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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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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外国或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可以按《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61.95条申请颁发驾驶员执照认可函。外国或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飞行机械员执照持有人可以按《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申请颁发飞行机械员执照认可函。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外籍执照现实有效,没有不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的运行限制。 (2)外籍执照颁发国为ICAO成员国,与我国建交,且该国ICAO安全监察审计(简称USOAP)合格。 (3)外籍执照载明的确立与拟在我国运行的权利相适合。 (4)申请人所持执照的检查记录明确可见,且所飞机型的检查记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未持有适用且现行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带有所申请认可的航空器等级的正式驾驶员或飞行机械员执照。 (6) 所依据的境外驾驶员或飞行机械员执照未曾被原执照颁发当局暂扣或吊销。 (7)近五年内未曾发生过任何飞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8)对于驾驶员执照认可函申请人,还应持有ICAO英语语言等级4 级或以上,有效期应至少30 天或以上。在偏远地区,低空作业空域划分明确,且与航班飞行不存在任何冲突的飞行活动的,如果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已明确说明拟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且经POI评估同意,申请人可以不满足ICAO 英语语言等级要求。 (9)如不是初次申请,原服务机构的评估报告为满意。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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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时间:学校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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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指南: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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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单位根据报考人数自行安排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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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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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南: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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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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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单位机构公布成绩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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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