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2021.05.20
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021.05.10--2021.05.21
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均须按要求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采集。
2021.05.31--2021.06.04
彭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等)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区公办小学(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