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1--2021.03.01
区教育局公布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1.04.20--2021.05.20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021.04.28--2021.04.28
区教育局发布本区户籍小学新生入学公告
2021.05.10--2021.05.21
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021.05.31--2021.06.02
区域民办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2021.05.31--2021.06.02
新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复印件,按要求到服务范围内学校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2021.06.03--2021.06.04
法定监护人在新津购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相关住房材料,到服务范围内学校预登记。选择在拆迁安置地入学的申请人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