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1--2021.03.01
公布简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1.04.20--2021.04.27
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在成都市外小学毕业,回简阳市就读初中的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教育局采集信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简阳籍进藏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在简阳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到简阳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完成信息采集
2021.04.20--2021.05.20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021.04.25--2021.05.15
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到简阳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完成信息采集
2021.04.25--2021.04.30
各镇(街道)将需到城区入学的简阳市重大拆迁项目、东部新区机场拆迁项目(红线内)未安置人员子女名报简阳市教育局进行资料复核
2021.05.31--2021.06.04
各镇(街道)和简阳通材实验学校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2021.05.31--2021.06.04
简阳市户籍申请到户籍地小升初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