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简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来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详见正文。
一、保障范围
简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的保障范围为中心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及贾家镇、养马镇、石盘镇、石桥镇、东溪镇、新市镇、镇金镇、平泉镇、天丰镇、云龙镇、三星镇等+一个中心镇的城镇户籍居民和来简阳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简阳市保障范围内户籍居民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个人)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2.主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二)简阳市保障范围内户籍居民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个人)收入财产在规定标准以内;
2.主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简阳市保障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三)简阳市保障范围内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简阳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
2.在简阳市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简阳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简阳市保障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持有简阳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收入准入标准
简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9万元以内(含9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4.5万元以内(含4.5万元)。年收入准入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动态调整。
四、公租房申请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属社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由社区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的材料,并出具受理确认单,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步:申请资料社区初审后,提交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复审,街道办事处审后无异议,则将材料录入成都市数字房产管理系统。
第三步:市房管局、民政局、工商局等在成都市数字房产管理系统对所有申请人进行终审,审查合格后。由市房管局对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申请人统一进行摇号并分配住房。
五、公租房申请材料
1、填写实物配租申请表一份;
2、经济情况核对授权书(主申请人及同住人均需填写);
3、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已结婚的查验结婚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6、未婚的填写未婚声明;离异、丧偶且未再婚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写未再婚声明;
7、低保户、残疾等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8、个人收入证明:
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②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个人收入承诺书(不能填写零收入);
③有社保的出具银行交易流水明细(6个月以上的交易流水明细);
④有养老金的出具银行交易流水明细(6个月以上的交易流水明细);
⑤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个人收入承诺书都必需提供);
⑥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上)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原件)。
六、租赁补贴发放比例
简阳市保障范围内的城镇户籍居民公租房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
(一)低保对象发放比例为100%。
(二)年收入3.15万元以内(含3.15万元)的家庭、年收入1.98万元以内(含1.98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
(三)年收入3.1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年收入1.98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40%。
(四)年收入7万元至9万元(含9万元)的家庭、年收入3.5万元至4.5万元(含4.5万元)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30%。
(五)外务工人员发放比例为30%。
政策来源:简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scjy.gov.cn/jianyang/c123230/2020-12/17/content_41ed48b7dbcc4270b2fbb5f961da92f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