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补贴审核流程

导语 成都租房补贴审核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流程: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提出初审→公示→房产局进行住房情况审核→房产部门进行社保公积金审核→复审→确认资格→签订补贴协议。

  成都租房补贴审核流程

  租赁补贴申请审核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到两个月内,实行系统联网审核、网络公示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受理申请时,使用身份证识别器验证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并采集申请人影像。对通过验证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须对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查验,采集申请人所提交申请资料原件的电子影像并收取复印件(收入证明、单身承诺等按规定应提交原件的证明材料须收取原件)。

  2.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主申请人现场申请或收到网络申请后的8个工作日内,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料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影像资料并对申请人户籍信息或居住证及积分情况进行核对,系统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3.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录入信息与电子影像资料进行核对,并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自有住房情况、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对申请70%、100%发放比例及其他应由民政部门核对经济状况的申请对象,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将其基本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年收入符合标准的保障对象,提供详细的核对结果,对年收入超过标准的申请对象进行标注说明。民政部门在核对批次开始时间起2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电子核对意见反馈至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对其他申请对象,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社保参保缴费信息对其收入情况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对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的申请对象,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核对其社保参保缴费信息,核实申请对象的务工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

  4.通过前述审核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类申请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对象保障资格,资格有效期1年。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

  5.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确认申请对象保障资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租赁补贴标准为签订协议时该行政区域所执行的补贴标准,协议期限1年。房屋租赁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协议期限同房屋租赁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的,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每3个月发放1次,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

信息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bzzc/2018-04/08/content_73165be1ec4b42a09714d1587b852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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