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天悦锦萃名邸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导语 成都高新区天悦锦萃名邸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255套,现将剩余房源面向其他人群进行销售。
成都高新区天悦锦萃名邸人才公寓项目已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第五条、第六条有关规定,面向高新区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以及《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D、E、F类人才条件的人才进行租售。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要求,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剩余房源的销售工作,现将剩余房源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富华南路190号,总占地面积约26187.4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601.50㎡,容积率2.0,绿地率35%,清水均价约32000元/㎡,装修价格为2990元/㎡。
项目于2024年9月7日完成首轮选房工作,剩余房源255套,其中建筑面积约89㎡户型111套(三室两厅双卫),建筑面积约99-109㎡户型2套(三室两厅双卫),建筑面积约119㎡户型33套(四室两厅双卫),建筑面积约199㎡户型109套(四室两厅三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二、登记事项
(一)销售对象
本项目剩余房源针对以下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调入单位注册地址须位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
3.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人员,调入部队驻地地址须位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
4.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区范围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或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
5.毕业3年以内(毕业时间须在销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
(二)登记流程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9月22日(9:00-17:00)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的单位及驻蓉部队人员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至成都高新区高投天悦锦萃营销中心现场进行提交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3.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区范围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或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A、B、C、D类人才条件的人才如有购买意愿,应先携带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至成都高新区高投天悦锦萃营销中心现场进行提交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4.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如有购买意愿,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登记报名。
5.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s://zw.cdzjryb.com/lottery/talents/accept/index,网上登记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有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文件(详见附件)。
(三)购房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9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2.购房人提交的资料须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预留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将在成都高新区高投天悦锦萃营销中心现场进行公示。
三、购房流程
(一)选房
1.选房时间
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2.选房顺序
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第二条第(一)点所列的六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3.特别提示
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当日最终结果在天悦锦萃名邸项目现场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二)签订合同
选房结束后,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剩余房源
若选房结束后,还有剩余房源,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符合本项目销售对象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购房人,或者登记报名后未按时选取房源的购房人,均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购房资格。
(二)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均需登记购房人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违规代理本项目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告公示为准。
(五)购房人代表对本次剩余房源报名人群选房过程作全程监督。原则上购房人代表不超过2人,由通过资格审核的购房人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2人,由开发单位组织现场抽签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
2.现役军人证明模板
3.未婚承诺书
4.剩余房源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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