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在购买前6个月内或购买后12个月内出售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的,给予购房人2万元/套的购房现金补贴。
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
一、政策条款
在本方案试行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在购买前6个月内或购买后12个月内出售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的,给予购房人2万元/套的购房现金补贴。
二、支持对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且完成网签备案前6个月出售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
(二)在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且完成网签备案后12个月内出售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
三、补贴标准
给予购房人2万元/套的购房现金补贴。
四、申请材料
(一)《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购房现金补贴申领表(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支持版)》。
(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仅核验使用)。
(三)购房人银行卡原件(仅核验使用)。
(四)开发企业加盖公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
(五)购房人出售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家庭住房的网签合同备案记录。
五、申报程序
(一)购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将上述资料交至所购新建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初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每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资料及《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购房现金补贴申领汇总名单(第X批)》报武侯区住建交局复审。
(三)武侯区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将复审通过的购房人名单通过“武侯区住建交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区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购房现金补贴转账至公示无异议的购房人指定收款账户。
六、其他说明
本条款中原有家庭住房,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的成都市区域范围内原有商品住宅。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和原有家庭住房产权不一致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信息来源:武侯区住建交局https://mp.weixin.qq.com/s/hhoX6YUNUyVgw3F_SzsF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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