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凤栖苑人才公寓一批次租售公告

导语 凤栖苑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柳林社区,本批次准售商品住房为2号楼2单元和4号楼1单元,房源共329套。

  简阳市凤栖苑人才公寓项目由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开发建设,现项目已达到销售条件,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现将销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地址:凤栖苑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柳林社区

  面积:净用地面积约60.16亩,总建筑面积约184690.44㎡,容积率约3.334,绿地率37.96,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

  房源情况:项目住宅共计1235套,本批次准售商品住房为2号楼2单元和4号楼1单元,房源共329套,建筑面积约26700㎡(其中:62.35㎡-69.65㎡1厅1房1卫户型217套,93.35㎡-93.6㎡1厅2房1卫户型56套,126.48㎡-126.9㎡2厅3房2卫户型56套)

  交付标准:为清水现房交付。

  房价:凤栖苑人才公寓挂牌清水均价约7000元/㎡,租金价格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销售方式

  取得简阳市安居资格的人才,可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确定的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方式,自愿选择一种安居方式。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2024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前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包括:

  1. 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简阳市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 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 类人才条件,取得简阳市及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人才安居资格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查询。

  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具体网址为: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3.经简阳市认定的简阳“新农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简阳市认定的人才在项目现场进行报名登记),2024年12月29日17:00之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购买凤栖苑人才公寓。

  (三)登记流程

  1. 报名登记。符合登记报名条件的人才,如有购买意愿,应先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凤栖苑人才公寓销售登记报名,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报名网址:https://zw.cdzjryb.com/lottery/talents/accept/talentsProjectList。简阳“新农人”在项目现场报名登记。

  2. 预约看房。有意向的购房人可拨打电话028-27016318,(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每天9:00时至17:00时)进行看房预约。

  3. 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简阳市凤栖苑人才公寓项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房源。

  4. 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简阳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在7天内完成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工作,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及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四、销售流程

  (一)选房:计划202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若有变化提前2天通知),由开发企业(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2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人才选房顺序按照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在项目现场和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购买房源,与开发企业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凤栖苑人才公寓,在满足符合人才安居资格条件购房人需求后的剩余房源,可按照我市商品房销售相关规定,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

  (二)本批次人才公寓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了解。(房源咨询电话:028-27016318;政策咨询电话:028-27220648)

  (三)取得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房源购买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四)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六)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七)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详细了解,《简阳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在简阳市政府官网和简阳市住建局公众号公示。

  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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