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导语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将于2024年12月16日开始。

  2024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将于2024年12月16日开始,现将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3035套,均为截止2024年11月30日腾退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主要分布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城区。保障对象查看具体房源信息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住房保障”专栏,在住房保障最新公告里查看房源,部分房源户型可在“公租房VR看房”里查看。

  二、选房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三、选房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站1号窗口。

  四、选房规则

  1.保障对象按照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为保证选房工作顺利进行,请保障对象提前了解房源信息。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约为5分钟。

  2.若保障对象未在公告公示的选房当日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保障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截止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前来选房,视为拒绝接受配租安排,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3.保障对象签订《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后,视为房屋已选定,不能再重新选房。

  五、选房须知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签约入住

  (1)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配租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2)选房后,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所选项目的受托管理单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和入住相关事宜,如未按《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约定时间办理签约相关事宜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选定的房屋,同时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已选定的该套房将自动注销。

  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应及时查看选房公告,避免错过选房。同时,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将配合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保障对象选房,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2.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本次登记范围内保障对象的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3.咨询电话:862800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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