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退出条件规定
导语 成都公租房使用过程中主要的违规行为包括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的,合同到期,经审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成都公租房退出条件规定
1、公租房使用过程中主要的违规行为包括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的
2、擅自破坏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和规划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它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为的
如有以上违规行为,住房保障部门或受托管理单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应当退回公租房。
按照公租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以下情形也应当腾退公租房:
(一)合同到期,经审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二)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
(三)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应当腾退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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