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导语 《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支持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参照本政策执行。
《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住房建设和交通领域设备设施、商品住房等实施“以旧换新”,制定本政策。
一、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改造换新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进行改造换新的,在市级补助政策基础上,区级再叠加给予每台1万元的改造换新补贴。
二、支持建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设备更新
支持建筑、交通运输及相关服务企业设备更新,对单个企业设备更新年度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或单个设备投资超过50万元,且银行贷款本金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2年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贷款实际利率给予2年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支持老旧营运汽车更新
鼓励运输类企业淘汰营运老旧汽车,对自主更换为国六排放标准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包括电、氢能等)的运输企业,给予每台3000元的换新补贴
四、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对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人、自有存量土地自主改造项目和“地随房走”项目的原房屋所有权人,在金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单套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消费补贴券,14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套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补贴券;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半年内、或将自有住房申请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后半年内,在金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单套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补贴券,14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套给予3万元消费补贴券。
五、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依法纳税纳统,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活动有突出贡献和促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机构及自然人。本政策有效期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参照本政策执行。
(二)按照“总量控制、先申先领、用完即止”的原则,分批次、按计划地发放补贴。
(三)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政策与其他同类型的支持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政策由金牛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金牛区人民政府http://www.jinniu.gov.cn/jinniu/c175094/2025-03/27/content_804a6a4dcc2643e48330a493401ea1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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