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白江购房补贴政策

导语 《青白江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个月。

  近日,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青白江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由青白江区宜居生活广场(房产超市)进行实施。其中包含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补贴1%-1.5%、人才购房补贴200-2000元/㎡的三重购房优惠政策。

  政策全文内容如下:

  一、推行住房“以旧换新”

  多渠道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支持通过“回购”和“寄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以旧换新”服务。鼓励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结合自身经营计划按市场化原则实施“以旧换新”

  二、实施团购优惠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职工团购青白江区新建商品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述购房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购房优惠。

  三、支持人才购房

  鼓励各类人才在青白江区安居置业;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上述购房者,自行制定购房优惠政策。

  四、实施购房补助

  本措施实施期间,在青白江区“宜居生活广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分类给予补助。90㎡(含90㎡)以下的,按照购房款(不含增值税)1%补助;90㎡到144㎡(含144㎡)的,按照购房款(不含增值税)1.5%补助。

  五、子女入学支持

  在我区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其子女在2025 年有入学(入园)需求,在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入园)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商品住房所在镇(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购房者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六、探索“房票”安置

  在具备条件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中,积极探索“房票”安置方式,由“房票”持有人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七、拓展“带押过户”应用场景

  常态化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持续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将“带押过户”向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司法拍卖和企业间不动产转移及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场景延伸。

  本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个月。由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解释(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在青白江区购房参照本措施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可查看成都部分区县以及周边其他市区购房补贴政策,获取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标准,申请入口,使用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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