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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

导语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出炉,人才支持范围扩大、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详见正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 成公积金委〔2025〕9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吸引集聚人才十条措施有关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支持人才稳业安居,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并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成都人才)。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渝才荟”A、B、C、D人才码或新重庆人才卡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重庆人才)纳入支持范围。

  解读:享受人才支持政策的范围从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延伸至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并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成都人才)。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渝才荟ABCD人才码或新重庆人才卡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重庆人才)纳入支持范围。向更多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成都人才和重庆人才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提高至4倍。

  解读:成都人才和重庆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可对应提高至4倍。即由现行的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提高至单人240万元、双人400万元,与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实际可贷额度按照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确定。

  (二)加大租房支持力度。成都人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或因工作等原因外派至重庆,且本人及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备注: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也可就近选择成都公积金中心任一服务大厅办理。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链接: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3/2025-10/15/content_b3ec604328ee40d7b7ce8b71dca44a7e.shtml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8/2025-10/15/content_6388fce4f9f54321b45317608c0f0c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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