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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租赁保租房租金补贴政策

导语 符合条件的成都人才租赁保租房可以按照比例享受租金补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

  成都人才租赁保租房租金补贴

  根据成都住建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以及人才认定地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租住符合条件区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规定面积、比例的租金补贴  

  !!!注意:该政策暂未正式执行,小编持续关注。《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执行时间待定。

  政策内容: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以及人才认定地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下简称“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租住符合条件区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规定面积、比例的租金补贴

  (一)补贴标准和范围

  1.经认定的成都市市级A、B、C、D、E类人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100%、100%、70%、50%、50%给予补贴。人才认定地在县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级F类人才,在认定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规定面积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

  2.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实际租住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补贴;超过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补贴。

  3.租金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若本文件到期时,申请人累计享受补贴时长未满36个月,不再继续享受后续补贴。

  (二)补贴程序

  租金补贴采取“先租赁后补贴、年度一次性发放”方式,由各区(市)县发放至申请人指定个人银行账户。其中,全市A、B、C、D、E类人才的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县市新城F类人才的补贴资金由属地财政自行承担。

  1.补贴登记。符合条件且已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登录“服务平台”的“人才补贴登记”模块进行登记。租金补贴起始时间以登记完成日为准。若租住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重新登记。

  2.补贴测算。每年首月,根据申请人的人才资格状态、补贴标准、租住面积及租住时长等信息,依托“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及“服务平台”数据,自动测算申请人上年度补贴金额,并将结果推送至相应的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实际租住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确认无误后生成补贴测算结果。

  3.补贴确认及发放。补贴测算结果在“服务平台”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租住信息及补贴标准等,并同步推送至申请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对补贴金额予以确认。

  公示期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首日至公示期满后第5个自然日内通过“服务平台”提交复核申请。区(市)县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对申请人租房情况及人才资格一致性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补贴。

  补贴金额确认后,市、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安排资金,属地住建部门负责具体发放。

温馨提示:关注【本地宝成都房产】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人才优租】可获成都人才优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件、征集意见方式、入口,成都A-F类人才认定入口以及人才优租细则正式实施后补贴申领入口等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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