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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购房及车位补贴政策

导语 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及车位补贴实施细则公布,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车位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享受相关购房补贴。

  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及车位补贴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西府办规〔2023〕2号、《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西府规〔2024〕1号、《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西住建〔2024〕511号、《西昌市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西住建〔2025〕522号等购房补贴政策,制定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及车位补贴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具体时间段适用对应时间段补贴政策,细则内详述)购买商品住房/车位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享受相关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对象及认定标准

  (一)农村户籍家庭

  1.农村户籍时间认定:购房户籍身份以购房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为准。

  2.农村户籍身份认定:各地农村户籍人员均可享受购房补贴,以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含派出所)或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认定为准。

  (二)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

  新落户我市城镇居民不满3年时间认定: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房的(需2020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将户籍从市外迁入我市城镇户籍);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购房的(需2021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将户籍从市外迁入我市城镇户籍);

  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购房者以网签备案时间之后三年内从市外迁入我市城镇户籍。

  (三)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含军队文职)

  各地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含军队文职)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四)“三属”

  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五)教职工

  1.补贴对象:各地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和聘用教师可享受购房补贴。

  2.聘用人员认定标准: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六)医护人员

  1.补贴对象:各地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和聘用医务人员可享受购房补贴。

  2.聘用人员认定标准: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七)消防救援人员

  1.补贴对象:各地政府成立的森林消防、城市消防在编在岗和聘用人员可享受购房补贴。

  2.聘用人员认定标准: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八)公安民辅警

  1.补贴对象:各地在编在岗和聘用的公安警察、辅警可享受购房补贴。

  2.聘用人员认定标准: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九)残疾人员

  经合法(残联)认定的各地残疾人员可享受购房补贴。

  (十)环卫工人

  1.补贴对象:各地在编在岗和聘用的环卫工人可享受购房补贴。

  2.聘用人员认定标准: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十一)州市见义勇为群体

  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群体)凭确认文件可领取购房补贴。

  (十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标准

  符合政策生育(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二孩、三孩等多孩家庭。

  (十三)购买车位补贴要求

  1. 业主在购买车位前已在车位所属小区购买了商品房(住宅或商业)。

  2. 2024年3月21日后一个业主(含配偶)在文件执行期内只能享受一个车位补贴。

  (十四)“以旧换新”补贴

  出售西昌市自有住房产权过户(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内完成出售和购新;或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内完成出售和购新。

  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购房补贴标准

  1.特定群体购房补贴标准。网签备案时间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首套住房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网签备案时间在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首套住房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网签备案时间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残疾人员、环卫工人、学校教职工、“西昌好人”、州市见义勇为群体,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首套住房按建筑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标准。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多孩家庭,网签备案时间在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3.住房“卖旧买新”补贴标准。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小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0.5%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大于等于出售自有住房面积的,给予新房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

  4.购买车位补贴标准。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在西昌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在本小区购买车位的购房人,给予5000元/个的补贴(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个不叠加)。

  (二)购房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2023年6月1号至2025年10月29日之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各项购房补贴待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申请支付;申请人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之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凭网签备案表需在2026年11月29日前提交资料申请补贴事项,逾期不再受理,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再申请支付各项补贴。

  (三)购房补贴面积认定

  以《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四、购房补贴申办审核程序及申请资料

  (一)农村户籍家庭

  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二)新落户西昌市不满3年的城镇居民

  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三)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现役部队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四)“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相关认定部门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与(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五)教职工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在编职工需提供编制卡和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9.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六)医护人员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在编职工需提供编制卡和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9.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七)消防救援人员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消防人员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在编职工需提供编制卡和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9.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八)公安民辅警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当地公安局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在编职工需提供编制卡和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9.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九)残疾人员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户籍地残联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环卫工人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当地城管局或住建局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在编职工需提供编制卡和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9.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用人认证证明

  (十一)各级见义勇为群体

  购房人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取《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到表扬认定文件行为的地方党委政法委审核盖章。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见义勇为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二)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购房人持经审核的《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5.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7.《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8.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三)购买车位补贴

  购房人持经审核的《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4.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6.车位《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十四)“以旧换新”补贴

  购房人持经审核的《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车位)申请审核表》

  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银行卡(任意)复印件一份

  4.查房证明(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

  6.《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抵押于银行无需提供原件;购房备案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本单位在审核过程中,仅对相关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不对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申请人要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所有资料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9日止。

  之前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由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xichang.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1367/202601/t20260113_2932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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