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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青白江购房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青白江购房消费券在“青宜居房产”小程序申领,申领到电子消费券的持有人须在领券后30个自然日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方可使用。

  用券规则

  一、消费券申领

  申请人须提前关注“青宜居房产”小程序,进入“购房消费券”专区,根据需求点击进入“住房消费券”申请程序,按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认证后提交系统保存申请人信息。活动开始后由申请人点击“申请领券”,系统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发放电子消费券并绑定申请人信息,绑定信息后不能修改、不能转让。在提交申请前请务必确认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消费券使用

  申领到电子消费券的持有人须在领券后30个自然日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方可使用。电子消费券持有人在“青宜居房产”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包括网签备案时间,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签字盖章含一类银行卡账号、户名、开户行、联系电话,首付款支付凭证,网签备案表等),填报完成购买人及开发企业共同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使用”(上述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由开发企业汇总交至青白江“房产超市”)。

  时间认定标准:网签备案、首付款支付时间均在领券后30个自然日内。

  三、资料审核

  由“房产超市”对住房购买人提供的材料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并标记原因。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申请人须在退回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申请人可以通过“青宜居房产”小程序查询审核进度。

  四、公示及兑付

  经“房产超市”复核通过的名单在“青宜居房产”小程序进行为期3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完成后兑付。

  五、重要提示

  1、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须与区房协、青白江“房产超市”签订2026年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合作协议。参与活动的商品房项目名单通过“青宜居房产”小程序专区及时发布和更新。

  2、购房“消费券”仅限本人购房使用,不得转让。同一套房源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3、在购房“消费券”活动开始前已购买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再购买(包括换名购买)等变更合同的方式将备案时间由活动开始前变更为活动开始后的,不得使用购房“消费券”。

  4、使用消费券购房的,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前,不得变更、减少持券购房人,不得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减少持券购房人以及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须将使用的消费券等额资金退还至区房协账户后,方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注销。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地产业协会、青白江房产超市所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

  2、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企业以及申请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认同本活动规则。

  >>> 2026成都青白江区购房消费券领取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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