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实习法官助理的公告

导语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接收第十五期实习法官助理的公告,接收名额50人,具体的信息,为您介绍。

  一、实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本期拟接收实习岗位为实习法官助理,预接收名额50名,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或其他内设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司法政务等工作。实习法官助理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岗位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理论调研或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实习时间

  实习期不少于6个月,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满后可申请延长实习,日常工作时间与机关工作人员相同。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实习法官助理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全日制法律专业的在读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本科生,法律知识较为扎实;

  3.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工作(每周能保证4个工作日及以上实习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4.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法律思辩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具有相关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下载附件中的《实习法官助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dzysxfgzl@126.com,来信请以“姓名+院校+报名实习法官助理”为主题;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5日。

  实习法官助理项目仅限在校在读的学生报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法律专业或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如有求职应聘意向,可将简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dsfygbc@126.com,来信请以“姓名+应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为主题;收到简历后,我院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招聘。

  (二)资格审查和报到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和考察后确定初步拟接收人选,拟接收人选将《实习法官助理申请表》报所在高校院系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到时提交至我院。

  (三)报到

  暂定2023年11月中旬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习管理

  实习适应期为1个月,适应期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为实习法官助理,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合实习工作的结束实习课程,不享受实习补贴。实习期间,由我院会同实习法官助理所在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实习期满后,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对实习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结业证书。实习法官助理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实习补贴,在机关食堂就餐按照本院干警同等标准执行,住宿、交通自理。

  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实习资格。

  咨询电话:028-82917106

  传 真:028-82915618

  附件:《实习法官助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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