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人力资源高级主管公告

导语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1名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高级主管。

  为紧扣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三项制度”改革,拓展多元产业布局,构建完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新格局,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效,加快培育发展公交新质生产力,助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实现“加速跑”,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高级主管,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有二级子公司19个,在职员工1.9万余人,按照“公益性+市场化”现代公交运营模式,形成覆盖城市公交客运、巡游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机场专线、汽⻋租赁、汽⻋维保、场站综合开发、资产经营管理等为一体的多元产业生态,构建了“运业+产业”结构布局。

  成都公交集团始终以服务群众为核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智慧蓉城建设、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战略部署,坚持“两网融合、数治转型”,稳步推进常规公交线网重构,提升公交出行综合质效,做优“全龄友好、幸福出行”公交服务品牌;聚焦“一主两培”,坚持“创新驱动、场景牵引”,推进新能源车电产业和公交TOD布局,深挖人、车、站、场资源产业价值,加快建设一流公交出行综合服务商,打造一流现代化公交产业集团。

  二、选聘岗位

  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高级主管1名。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资格

  1. 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4岁;女性不超过49岁。

  2. 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3. 工作经历要求:具有4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以及具有大中型企业相应层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4. 一般应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职称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

  (三)岗位能力要求

  1. 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操经验,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薪酬福利、绩效管理、招聘培训、劳动用工等各模块有深入认识。

  2. 具有战略意识和策略化思维,熟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计划执行能力。

  3. 能够规划、指导、协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与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此次市场化选聘的人才作为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统筹管理,薪酬及相关待遇按照集团公司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通过集团公司官网、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9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成都公交集团官网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个人承诺书》(附件2)。

  3. 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为PDF版,打包发送至cdgjhr201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者须对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购买记录、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和能力水平的有关资料,参加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场。

  (3)《个人承诺书》。

  (4)充分体现本人德能勤绩廉的自述材料。

  4. 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与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初试、复试情况,差额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报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1. 考察公示(3个工作日)。

  2. 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

  3.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方式,对原工作单位在成都以外地区的,可采取到原单位了解情况、背景调查、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等情况,并进行人事档案审核。

  4. 核查考察对象提供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 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任前廉洁考试和禁入限制情况查询。

  6.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

  (五)讨论决定与任职

  1. 集团公司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2. 任前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情况及选聘结果书面报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备案。

  3. 待廉洁考试合格、任职备案通过后,进行干部任前谈话、人选提名,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六、纪律监督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本次选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选聘工作咨询专线:028-85092660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28-85067291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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