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导语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2名,报名时间至12月18日12:00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贤人才公司),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2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4年12月9日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 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2024年12月9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

  6.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1. 线上报名:2024年12月9日-12月18日12: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9日12: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信息登记表投递至邮箱:rczp@xxrc2007.com(不设现场报名);

  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

  3. 其他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报名注册须使用本人信息;

  (2)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投递时务必如实完整填写信息登记表(详见文章末尾二维码)。

  四、招聘方式及时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简历筛选、笔试、原件校验、面试、入职体检、背景调查等方法进行人才筛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 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短信及邮件通知。

  2. 人员构成:通过资格初审者均进入笔试,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比例即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开考比例或调减招聘人数。

  3. 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形式为纸笔测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二)原件校验

  1. 原件校验内容、时间及地点:详见邮件或短信通知。

  2. 人员构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与应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原件校验人员,若末尾有重分情况,一并纳入入围范围。

  3. 原件校验要求:①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②因应试者原件校验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按上述要求进行。

  4. 原件校验内容:应试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免冠照片1张等。

  (三)面试

  1. 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短信及邮件通知。

  2. 人员构成: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试者。若因应聘人员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工作。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5,因应聘人员放弃比例未达到1:5时,应试人数大于等于1:2亦可开考。

  3. 考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成绩不达70分者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也不纳入递补范围。

  五、入职体检及背景调查

  (一)人员构成: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背景调查人员。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二)形式及内容

  1. 入职体检: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从事该工作,经检定无误的应试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2. 背景调查:通过相关系统查询原件校验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拟聘用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记录;核查有无民事诉讼记录等,经验证后,确定是否适合聘用。调查形式均为电话背调及网络查验。

  3.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兴贤人才微信公众号(cdxxrc)”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福利待遇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入职试用期2个月。

  (二)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奖金、岗位补助等构成,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具体请咨询兴贤人才公司。

  咨询电话:028-89141813。

  监督电话:028-84849014。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7:00。

  附件1: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附件2: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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