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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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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15 09:03

  根据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协助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执法岗位,1名,需夜间执法,适合男性;综合行政岗位,1名,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态学、土壤学、生物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会计、管理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大数据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往应届毕业生均可(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环保类机构有过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6.熟悉电脑办公,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沟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适应夜间工作、外勤执法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都江堰市编外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兑现。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交至都江堰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2.报名资料。《2024年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职称、获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请务必真实填写自己的从业经历和工作业绩、培训经历等个人信息。

  (三)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另行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减或延长报名时间。(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招聘计划人数,不能实现差额聘用的,则根据相关规定调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如有岗位调减或延长报名,将及时通知报名人员,若延长报名时间则后续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相应顺延。)

  1.请应聘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

  2.应聘者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应聘者报名与面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且后果自负。

  5、资格审核结果及面试时间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回复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都江堰市东虹路104号)

  3.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应聘者在回答面试题的基础上,面试考官通过进一步提问的方式全面了解应聘者各方面情况),总分100分。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并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结果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结果由都江堰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等额递补。

  八、聘用管理

  (一)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人员正式报到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都江堰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报名及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三)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7127906(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四)报名咨询电话:028—87130860(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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