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麓湖之春花园买房摇号指南(房价+户型+入口)

导语 11月12日天府新区还有什么新盘可以买?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天府新区麓湖之春花园买房摇号指南。包含成都天府新区麓湖之春花园房价、房源户型,买房摇号登记规则以及入口等信息。

  一、房源状况及分配情况

  选房范围为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共300套,面积约33061.5㎡,其中

  约108㎡3室2厅2卫户型144套

  约138㎡4室2厅2卫户型156套。

  上述房源中提供30套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162套用于刚需家庭优先摇号、优先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范围为当期全部准售房源,刚需家庭选房范围为当期全部准售房源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支持前述优先摇号、优先选房后,剩余的房源纳入普通购房家庭选房范围。

  二、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公司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三、支持刚需家庭购房需求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我公司支持将其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三)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四、信息公示

  (一)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本次销售开盘结束时止。

  (二)公告地点: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成都万科(cdvanke)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购房登记规则、按序选房规则、商品房销售方案;

  2、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包括明确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选购的套数,按申报价格对每套房源明码标价(含装修的,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咨询报告收件回执》);

  3、网上登记时间、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地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4、摇号和排序结果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规定的内容;

  5、公证机构受理摇号排序选房公证的说明(包括公证机构名称、公证内容等);

  6、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

  7、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如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还应公示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

  五、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1月12日(每天9:00-18:00)。

  购房登记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除外),不得漏报、瞒报、错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登记购房人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公示的时间,自行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规则确定的网上登记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购房登记时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不得添加《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以外的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须为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其他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特别提示: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六、核验购房资格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13日(每天9:00-18:00)。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在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13日到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特别提示: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在在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13日到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夫妻离异的,还应核验其离婚年限,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除外);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资金冻结时间应至本项目预计的公证选房结束时间2018年11月25日;首付款条件按照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购房登记时本批次最低清水房源价款为1576582元计;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的后果;

  4.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并经棚改实施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打印地点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自助终端机;

  5.登记购房人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的,需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6.登记购房人为部队所在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的,需核验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

  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七、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和资料保存

  (一)核验结果反馈。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我公司将通过在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现场公告的方式,将购房资格核验结果反馈给登记购房人,包含购房登记号、登记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核验结果(未核验通过的注明原因)等。

  (二)资料保存。我公司将妥善保存已核验的购房资格资料,并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人名册》、《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和《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报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后的名册。

  八、购房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预计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以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二)复核部门。我公司对登记购房人提交的资料予以初核,资料齐备并完整的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复核。

  九、证据保全公证

  购房资格复核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将及时将购房资格复核通过的《棚改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公证机构予以公证证据保全。

  十、名册公示

  (一)公示时间:预计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0月20日

  (二)公示地点: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

  (三)公示内容:《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人名册》、《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和《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汇总的初始名册和核验或复核后的名册(将姓做隐藏处理,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后4位做隐藏处理)。

  十一、摇号时间和摇号结果公示

  (一)摇号时间:预计2018年11月21日(准确时间以摇号公告为准)。

  (二)摇号结果公示时间:预计2018年11月22日(若摇号时间变更,则结果公示时间相应顺延)。

  (三)公示方式: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现场公示、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

  (四)摇号地点:成都公证处会议室

  十二、选房时间和选房结果公示

  (一)选房时间:预计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5日(准确时间以选房细则为准)。

  (二)选房地点: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

  (三)公示方式:翡翠和悦售楼处(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剑南大道与沈阳路西段交汇处)现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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