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女职工个人办退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成都市单位参保的女职工,单位停保后自己去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单位参保的女职工,单位停保后自己去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管理、技术岗位55岁)】;

  ◆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及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后,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资料:

  1.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 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并一直保持荣誉的全国、省、市劳模称号的劳模证书原件;

  ★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证书原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增发养老金相关材料原件。

  4. 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24个月内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的劳动合同原件。

  举个例子:

  参保女职工A,已缴费满26年,某企业管理岗位工作,55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参保女职工B,已缴费满26年,某企业服务岗位工作,50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参保女职工C,已缴费满26年,某企业管理岗位工作,50岁从单位离职后,以个体身份缴纳2年社保,52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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