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查询须知

导语 成都市房产信息窗口查询该如何操作?查询申请人、查询范围、检索方式、查询材料分别是什么?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查询须知(含各类查询范围和申请材料)

序号

查询

申请人

查询范围

检索方式

查询要件

1

所有权人、他项权人

1、本不动产登记结果
2、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

1、本不动产登记结果
2、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证明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3

继承人、受遗赠人

1、继承、遗赠所涉不动产登记结果
2、继承、遗赠所涉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继承公证书(或死亡证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

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

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供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5

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

1、不动产自然状况;
2、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4、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6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被代理人的查询范围及授权范围确定

根据被代理人的检索方式确定

除委托人应当提供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无法提供委托身份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7

律师

1、受当事人委托的根据委托人查询范围和授权范围确定,持人民法院调查令的依人民法院调查令所载内容确定;
2、受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委托查询的律师,可以申请验证不动产权利主体、查询不动产共有形式、查询要求办理查封登记或者限制处分机关的名称。

根据委托人的检索方式或人民法院调查令所载内容确定

受当事人委托查询的,提交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持人民法院调查令申请查询的,提交申请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调查令。

8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执法部门

与诉讼、仲裁、行政执法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

权利人姓名(名称)和证件号、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载明查询事由及事项的单位介绍信;
2、执行查询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9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

全体业主共有不动产的登记结果和原始资料。

坐落、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

1、业主委员会查询的,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载明查询事由和事项的介绍信;业主大会筹备组查询的,提供不动产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载明业主大会筹备组身份、查询事由和事项的介绍信。
2、查询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说明:
1、2007年10月1日以前(不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动产,无特别约定的,配偶可作为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查询;2007年10月1日以后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动产,配偶不能查询。
2、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秘密等不动产信息,须经国家安全部门、军队等同意后方可查询。
3、涉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的相关资料不直接提供查询,请向成都市及各区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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