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发布,来看房源入库要求和房租租金水平吧!
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入库条件
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以下简称房源库),纳入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一)企事业单位房屋入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项目认定书;
2.取得土地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3.取得按照最小租赁单元测绘的测绘报告;
4.已按现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文件并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已按不动产单元完成不动产登记并达到基本入住条件的,房源入库时只需提供项目认定书、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二)个人自有住房申请入库的,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权属证书;
2.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
3.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4.已与运营单位签订运营服务协议。
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根据不同房源类型合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最新发布的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
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的25%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鼓励产权人及有决定权的运营单位降低租金标准,减轻承租人租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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