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公租房最新消息2023

导语 四川资阳公租房最新消息来啦,近期,资阳市中心城区将推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配租,共225套。

  近期,资阳市中心城区将推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配租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225套,具体配租房源以选房时公布的房源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下)、低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最低收入家庭标准(城镇低保)之一;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市场价格为准,下同);

  5、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在申请地城区居住满1年及1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正在享受中心城区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可按程序申请此次实物配租。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一的可不具备该项条件);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或居住证;

  4、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地城区的用工主体,下同)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2、申请人户口为非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户口(属农民工的,应当具备农业户口),持有居住证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农民工的,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受理、初审。

  申请人向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通过“资阳住保”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社区(村)居委会就申请人家庭人员、收入、车辆、住房状况及其它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验、初审。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或资料不全的,社区(村)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社区(村)居委会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复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应当通知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审核。

  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次审核,对经审核、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在社区(村)居委会办公地点、报纸、官方网站及移动媒体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五、具体配租方案另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当地出售、赠与、受赠、自行委托拍卖过或离婚析产的房产计入家庭自有房产面积。个人申请的,需为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

  (二)新市民租赁总年限不超过3年,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公共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三)咨询电话

  资阳市住建局:028—26639183

  雁江区住建局:028—26227378

  高新区住建局:028—26245950

  临空经济区建设局:028—260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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