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企业房租减免具体措施(附申请指南)
导语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印发了《关于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东部新区企业房租减免实施细则来啦。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印发了《关于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成东财发〔2022〕40号),明确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相关事项。
一、实施主体
(一)成都东部新区行政事业单位。
(二)成都东部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下属企业)。
二、适用房屋
实施主体自有的、出租用途为生产经营的国有资产类房屋。
三、减免对象
在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依法合规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且符合一定条件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范围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和个体工商户。具体包括:
(一)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
(二)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政策口径
(一)实施主体对2022年满租的减免对象减免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第一档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在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减免对象,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第二档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东部新区若存在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2022年再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减免6个月租金。
(二)减免对象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比例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减免对象的,根据不同减免对象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三)实施主体前期已自行出台减免政策的,应做好政策衔接,与减免对象协商解决,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本通知要求。
(四)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人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五、减免方式及时间
租金减免工作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由实施主体根据每处房屋出租情况、合同约定租金缴纳方式等情况确定租金减免方式。
第一档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经审核通过的,原则上从2022年6月开始统一减免。第二档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根据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据实办理。
六、办理流程
(一)告知。实施主体应当通过公告、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各政策范围内承租方,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减免的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二)受理。实施主体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明确受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请人需提供租金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租金缴纳证明等,无转租行为的需提供无转租承诺书,有转租行为的由实施主体组织转租人和最终承租人协商确定租金减免方式)。
(三)审批。实施主体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审批租金减免申请。
(四)反馈。审批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及时书面告知减免对象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实施主体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记录。对于租金减免情况应逐笔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建立台账、留存整套申报、审批材料。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实施主体联络表
附件2:免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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