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离婚登记所需证明材料
导语 四川离婚登记需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本人的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
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
◆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双方认可的离婚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应到法院申请调解离婚或诉讼离婚。
◆两人均是非四川户籍的,要在成都办理,需要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备注:
①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同时,您可以直接到您要去的婚姻登记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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