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域如何认定?
导语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购房新政如下:
购房人在我市中心城区购房,应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在我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购房,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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