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需要连续12个月社保吗?

导语 据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外地人在中心城区购房需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分区域而定

  购房人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房,应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购房,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注: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域如何认定?

  答: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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