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导语 根据《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四川共有产权房可以增购,可以上市交易,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关于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可以增购
原则上承购人在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的,可按初始购买价格,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代持机构持有的产权,直至最终拥有完全产权,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承购人缴纳共有产权住房契税给予补贴。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证超过5年再次增购的,增购价格按初始购买价格加固定利率形式或届时评估价格确定。
规范申购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应如实申报住房、财产、收入等情况。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银行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资格审核等工作。推动建立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审核一网通办,提升办理效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积极对申购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手续,并适当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可以交易
具体如下:
原则上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住房份额上市交易;
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承购人、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承购人所有。
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取得不动产证不满5年的,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应向代持机构提出申请;
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增值收益归代持机构所有;
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情形由各地自行确定,必要时可由政府委托的代持机构予以回购。转让或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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