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成华区依法登记且税务解缴关系在成华区、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的因疫情实施封控,导致临时性持续停业3天及以上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予1个月房租50%的补贴。

  一、支持对象

  依法登记且税务解缴关系在成华区、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条件

  (一)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的因疫情实施封控导致临时性持续停业 3 天及以上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间接承租房屋的,转租人不享受房租补贴,房租补贴应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

  三、支持标准

  给予1个月房租 50%的补贴。

  四、申请资料

  (一)成华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业小微企业提供向税务部门报送最近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部门最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定税通知)复印件。

  (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无房屋租赁发票的提供支付凭证)。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名)。

  五、审核认定

  (一)服务业小微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提供最近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从业人数基础数据,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认定。

  (二)个体工商户认定。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供最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定税通知)予以认定。

  (三)疫情实施封控认定。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溯源组)对风险圈层和风险点位管理的封控范围进行认定。

  (四)临时停业及时间认定。由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认定。

  六、申请拨付流程

  (一)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交申请,按要求填报《成华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二)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审核后,形成房租补贴明细清册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房租补贴明细清册预拨资金至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年终根据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实际需要进行清算。

  (四)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收到房租补贴资金后,对享受房租补贴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五天),将资金拨付至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七、专项通道责任单位

  附件:成华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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