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导语 2022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将于2023年1月3日开始,选房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22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将于2023年1月3日开始,现将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选房时间

摇号顺序号

选房时间

摇号顺序号

起—止

起—止

2023.1.3

1-45

2023.1.12

376-420

2023.1.4

46-90

2023.1.13

421-465

2023.1.5

91-135

2023.1.14

466-525

2023.1.6

136-180

2023.1.16

526-570

2023.1.7

181-240

2023.1.17

571-615

2023.1.9

241-285

2023.1.18

616-660

2023.1.10

286-330

2023.1.19

661-705

2023.1.11

331-375

2023.1.20

706-741

  二、选房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站1号窗口。

  三、选房规则

  1.按照2022年12月26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

  2.保障对象按照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为保证选房工作顺利进行,请保障对象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住房保障”专栏,在住房保障最新公告里查看房源。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约为5分钟。

  3.若保障对象未在公告公示的选房当日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保障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截止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前来选房,视为拒绝接受配租安排,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4.保障对象签订《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后,视为房屋已选定,不能再重新选房。

  四、选房须知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签约

  选房后,保障对象按照《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约定的签约时间自行前往所选项目的受托管理单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和入住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应及时查看选房公告,避免错过选房。同时,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将配合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保障对象选房,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2.请保障对象进入住房保障服务站选房时佩戴口罩。

  3.咨询电话86280083。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点击查看:2022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月3日可选房源(选房顺序为1号-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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