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登记后就可以进行新生儿上户了吗?

导语 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在进行新生儿上户时也不需要生育服务证这一材料。

  新生儿上户口跟生育服务证没有必然关系。但根据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国内出生婴儿登记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公共集体户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父母双方的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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