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入库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取得权属证书;(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三)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权属证书;
(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
(三)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房源入库申请:
居民登录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阅知《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管理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主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写本人及住房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自有住房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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