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家庭单位怎么申请廉租房?
导语 成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实行并轨运行,下面就来看看成都户籍家庭廉租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
成都市家庭单位申请廉租房
2015年3月起,成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实行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公租房将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执行三档差别化租金,建立健全准入和梯度退出机制。
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申请方式:
家庭申请成都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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