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

导语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发布了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0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规〔2022〕8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成都武侯区将启动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本次配租工作将按照资格申请、项目登记、选房签约、办理入住等程序组织实施,现将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兴城之家·武新花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西四路 110 号武新花园小区,紧临地铁 9 号线机投桥站,为小高层电梯楼房,配租房源共 260 间,总建筑面积 8623.07 ㎡。本项目房源出租方式为按间出租,房源计租面积为房间室内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分摊面积=(厨房、客厅等公共区域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房间数]。

  根据最新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机投桥街道的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为 28.53 元/平方米•月,本项目房源的租金价格为25.67 元/平方米•月,相当于该街道的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90%(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场租金的 90%的规定)。项目房源全部为精装修。物业管理费为 1 元/平方米•月。

  项目房源明细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 e 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示公告”,选择“企业房源公示”进行查看。也可在“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专栏进行查看。

  二、登记对象

  项目登记对象需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 在成都市武侯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可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 e 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选择“天府租赁码申请”的“租赁码申请”界面进行申请。相关申请要求、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可查阅附件:《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三、登记时间

  2023 年5 月29 日9:30 起至 2023 年5 月30 日17:00 结束

  四、登记规则

  ( 一) 登记方式: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cdzj.chengdu.gov.cn/),进入“住建蓉e 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点击“报名登记”后选择“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

  (二)登记顺序: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申请人的登记时间,原则上根据项目登记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顺序将在选房公告中公示。

  (三)登记撤销:申请人登记成功后如需撤销登记,可在登记期限内进入“撤销登记”界面自行撤销。登记信息一旦撤销,本次登记失效。申请人撤销后又重新登记的,以重新登记的时间为准。

  五、预约看房

  项目提供样板间现场看房服务,有看房意向的申请人,可在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天9:00至17:00进行电话咨询和现场看房,现场看房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一人一证。

  六、承租人关系认定

  (一)在登记报名结束后,对按间出租的房屋有整套租赁需求的申请人(如家庭承租、好友合租等),可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 09:30到 17:00 前,在“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页面进行“关系认定”。本次项目最大户型为套四,完成关系认定的人员数量不可超过 4 人。

  (二)所有登记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均可发起关系认定。申请人在“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页面点击“关系认定”,填写认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发起关系认定邀请,每个关系认定组有唯一邀请码,被邀请人员需要填写承租关系组邀请码加入(请确保您注册登录的手机号与项目登记报名的手机号一致,在登录后完成实名认证,否则无法进行关系认定),被邀请人员需在2023 年 5 月 31 日 17:00 前接受并确认邀请,即可完成关系认定。

  (三)所有完成关系认定的申请人会合并为一个选房号码进行“成组选房”,并以本组登记报名排序靠前的申请人作为实际选房人进行选房操作,同时组内其他成员不能进行选房操作。

  (四)当选房人选择的同一套房内的房间数少于组内人数时,选房人可手动进行房源匹配。实际选房人确认选房后,未匹配房源的组内成员将自动解除关系认定。未匹配房源的组内成员仍可进行个人选房,其个人在本项目登记报名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将作为其选房顺序。

  (五)完成关系认定组队选房成功后,将不再进行房屋调配。

  温馨提示:

  1. 项目选房公告将于 2023 年6 月2 日9:30 后发布。申请人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 e 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选择“公示公告”,在“通知公告”里面查看选房信息和选房顺序。也可通过“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专栏进行查看。

  2. 本项目将使用“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选房。申请人在选房公告公示的选房开始时间,进入“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点击“保租房”栏目下的“正在选房”项目,查看可选房源信息。

  3. 申请人在资格申请、登记报名、在线选房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兴城之家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28-86943422)进行了解。

  4. 项目登记报名完成后,为了满足家庭承租、好友合租等需求,对分间出租的房屋有整套租赁需求的申请人,在选房开始前需通过“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的“保租房”页面进行“关系认定”,填写认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发起关系认定邀请,被邀请人员需要在“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上接受并确认邀请,完成关系认定。

  5. 申请人在选房公告公示的“开始选房时间”方可进入“润锦城住房租赁”微信小程序选房页面,未到“开始选房时间”无法提前进入。进入选房页面后,每位申请人有 3 分钟优先选房权,间隔 3 分钟后下一名申请人可以进入选房页面同时选房,以此类推。申请人进入选房页面后,直至本批次房源选房结束前,均可在小程序进行选房。

  6.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7. 水电气费等非租金费用按实际居住人数均摊。

  8. 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的缴纳方式:物业费按照房屋计租面积收取,

  垃圾清运费按照实际居住人数均摊,由润锦城公司代收。

  9. 登记报名期间,有需要现场看房或咨询的群众可提前电话预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小区现场看房,可看房屋分别为样板间 7 栋 1 单元 504(套四单间)、8 栋 4 单元 1102(套三单间)、3 栋 1 单元 1104(套二单间)。

  现场看房预约电话:1779648557915208464787

  咨询服务电话:028-86943422特此公告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2.兴城之家·武新花园项目配租房源明细表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5 月26 日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

  1.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2. 您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以下简称租赁码)。租赁码是后期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的电子凭证。

  申请租赁码需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 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天府租赁码申请”界面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租赁码,并显示当前可租赁的全部行政区域。如系统审核未通过会自动提示未通过原因。

  3. 您需关注项目登记公告参与登记,公告信息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 e 办”,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公示公告”中查看。若对项目有登记意向,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报名登记”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登记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将在项目选房公告中公示;

  登记未成功会自动提示未成功原因。登记成功后无法参与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登记。如要更换登记项目,您需在项目登记期间内主动撤销登记或等待该项目选房结束。

  4. 您需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房公告,按选房公告公示的内容参与选房。若您未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内参与选房,本次登记作废,您可重新选择其他项目参与登记。

  5. 您需与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授权的运营单位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 90%。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签。不符合续签条件的,需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

  6. 您需遵守《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服从运营单位的管理,如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条款,将承担违约责任。

  7.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8. 如您入住后需申请成都市其他住房保障或需在已选房行政区域取得住房的(含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受赠、继承房屋等),您可选择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申请按市场租金标准承租该房屋。

  9. 您需对上述阶段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后,将取消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租房】直达成都保障性租赁管理平台入口、租房+出租(申请条件+材料+步骤),天府租赁码申请、房源登记+选房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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