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入口+材料)
导语 202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来啦,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可领取。
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
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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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 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 类人才 最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 类人才最高 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 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 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
1 | 诚信申报承诺书。 | 必备 |
2 |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 必备 |
3 | 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A类人才可不提供),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A、B类人才可不提供)。 | 必备 |
4 | 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 必备 |
5 | 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 必备 |
6 | B、C类人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享受补贴结束后继续在温工作3年)。 | 据实提供 |
其它说明 |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人应在购买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前申请撤销所购 住房网签备案的,如尚未兑现购房补贴,则不予兑现;已经兑现需退回补贴,退回补贴前不予受理撤销备案申请。 4.本条款常态化开启政策申报定期兑付政策资金。 |
政策咨询
1.区住建局 住保中心:028-82727193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82668503
材料下载:诚信申报承诺书(适用人才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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