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产检费报销额度

导语 6月1日起,产检标准调整,职工生育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10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6月1日起,产检标准调整:

  职工生育医疗待遇

  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标准为:

  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6月1日之前标准:

  女职工生育待遇标准

  产前检查费:700元。

  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待遇标准

  产前检查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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