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

导语 都江堰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来啦,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产权面积计算。除物业服务机构收取物业服务费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都江堰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

基准价

(元/平方米·月)

浮动幅度

有电梯

无电梯

五级

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分别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和备案

四级

1.90

1.25

±15%

三级

1.35

0.85

±15%

二级

0.95

0.60

±15%

一级

——

0.40

±15%

  注:集中供热水、供暖气以及业主专有部分空气调节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其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费不包含在上述标准中。

  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产权面积计算。未办理产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含分摊建筑面积)为准;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产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含分摊建筑面积)为准。物业服务收费原则上按月计收,另有约定的除外。除物业服务机构收取物业服务费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来源,http://www.djy.gov.cn/gkml/djysfzhggj/qtwj/1613219752410509312.s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物业】即可查看成都各区物业最新收费标准、成都智慧物业微信小程序、查看功能及介绍、操作详细步骤、最新版物业条例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