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低保标准提高(附最新标准)
导语 从2025年1月1日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2年以来,成都市连续3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从2025年1月1日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9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50元。
自2022年以来,成都市连续3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金,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有效保障13万余名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来源:https://www.chengdu.gov.cn/cdsrmzf/c152802/2024-12/31/content_f69dd1fb668a4e83bf2b79832bf7db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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