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江区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标准+条件+材料))
导语 2025温江区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来啦,对象为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温江区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
各企业、人才: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温委办〔2023〕8号)以及《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温组发〔2025〕6号)文件要求,温江区科学技术局近期将启动2025年度温江区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政策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及人才按照该指南进行申报。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第三条支持方向二。
二、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三、支持标准
1.用人单位上年度为人才发放工资薪金(指应发数,下同)在25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区间,按年给予个人相应定额的奖励性工作补贴(其中成都市温江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人才年补贴金额可上浮20%),最长不超过3年。
2.用人单位上年度为人才发放工资薪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给予个人相应比例的奖励性工作补贴,每年最高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条件
1.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在温工资薪金达到25万元以上并经温江区认定为A、B、C、D、E、类人才;
(2)上年度在温工资薪金达到50万元并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申报时已离职人才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五、申报材料
1.经用人单位盖章的申报补贴人员明细汇总表及申报补贴人员工资明细表。
(注:明细汇总表、工资明细表不一致的需提供说明情况)
2.工作证明材料:
(1)申报补贴人员2024年1月至申报时点的参保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申报补贴人员上年度(1-12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注:申报补贴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3.工资薪金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的申报补贴人员在温上年度汇总收入个人扣缴明细截图以及导出的《支付综合所得收入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表》(XLS格式);
(2)申报补贴人员在温上年度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发放工资薪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查询截图、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需能够清晰辨识出用人单位、姓名、证件号码、所得项目、付款人、收款人及金额等重要信息)
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还需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2)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4.成都市温江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具体以正式印发的试点方案为准。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应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申报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及时将剩余资金全额发放至个人。
七、政策咨询
1.区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28-82740419)
2.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8-8266898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即可查看成都最新人才/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申报指南、下载申报表格,查看紧缺人才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