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研究生毕业生生活补贴细则
导语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来啦,其中,硕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博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10万元,将分三年三次发放。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将对重点单位新引进的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博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10万元,将分三年三次发放。
01哪些单位可申请?
按照实施细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新引进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生活补贴。
具体来说
重点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纳税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龙泉驿区,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属于本区重点产业链的“规上”入库企业,或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或为年度营收2亿元及以上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科研院所:是指由市、区两级编制部门批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驻地在本区范围内(以法人证书写明地址为准),主要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公益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科研机构(不含在区高校、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及所属科研机构)。
02毕业生有哪些条件?
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引进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7月起首次引进本区(单位注册在本区时间应先于人才引进时间),引进本区时间以首次参保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在毕业后24个月内到龙泉驿区重点单位工作(毕业时间以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与重点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03补贴标准和用途?
根据实施细则,对重点单位新引进的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资金由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本人支配使用。
在补贴标准方面,硕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补贴标准为每年1万元;博士生活补贴每人最高10万元,补贴标准为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3万元。
04申报程序有哪些?
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年度集中申报,由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作为申请人进行申报。申请人按照区人民政府官网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向所在重点单位申报。重点单位审查核实后将上年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情况进行汇总,向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确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在同一重点单位工作满24个月、3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连续享受第二年、第三年的生活补贴;同一申请人拥有多个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只可按其中一个学历学位申请享受生活补贴;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与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政策中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生活补贴)、成都市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以及博士后支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申领。
申请人首次申报补贴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申报第二年或第三年生活补贴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具体可咨询区人社局专技科(地址: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4楼408室,电话:028-848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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