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成都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双稳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3年社保+居住证可落户。
成都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和中心城区实行双稳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3年社保+居住证可落户↓
一、适用范围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二、适用对象
持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符合以上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本人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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